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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锝方税务局关于杭州市要求进步国有企业职工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1次性补偿收进免税额得批复诸暨诈骗罪律师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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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锝方税务局关于杭州市要求进步国有企业职工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1次性补偿收进免税额得批复诸暨诈骗罪律师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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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诸暨诈骗罪律师

     发布部分: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发布文号: 浙地税二[2000]235号
杭州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要求进步国有企业职工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一次性收进免税额的请示》(杭地税政[2000]字189号)悉。

    根据你市经济发铺和居民总体糊口水平状况,经研究,同意对你市除破产企业外的其他国有企业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进在48000元以内的(含48000元),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48000元的,按划定征收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