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证罪与相关罪的区别
伪证罪是一种很古老的罪名,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实人和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实,鉴定,记实,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
它对于国家正常的司法秩序以及当事人的人身权利都有严峻的危害,所以无论是海内仍是国外,统治者都对它入行了严格的划定。
但是,海内外对于伪证罪的划定是不同的,就是在统一个国家不同历史时期的划定也不同。
2区别编纂与窝躲,容隐罪的区别: 1,犯罪主体不同。
窝躲,容隐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而伪证罪是特殊主体,只能是刑事诉讼中的证人,鉴定人,记实人,翻译人。
2,犯罪的时间不同。
窝躲,容隐罪的实施可以在犯罪分子被采取强制措施之前,也可以在其被逮捕,关押又逃脱之后,而伪证罪的实施则只能是发生在判决之前的侦查,起诉和审理阶段。
3,犯罪客观方面的内容不同。
窝躲,容隐罪一般表现为为犯罪的人提供隐躲处所,财物或者匡助其逃匿,而伪证罪则表现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作虚假的证实,鉴定,记实,翻译。
4,犯罪对象不同。
窝躲,容隐罪的对象可以是未经逮捕,判刑的犯罪人,也可以是已经判决的犯罪人,而伪证罪的对象则只能是刑事诉讼中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即可以是有罪的人,也可以是被怀疑有罪而实际无罪的人。
5,犯罪的目的不完全相同。
窝躲,容隐罪的目的是使犯罪人逃避刑事制裁,伪证罪的目的则既可以是陷害他人使他人受到错误的刑事追究,也可以是隐若罪证使犯罪人逃避刑事责任。
[2]3认定编纂伪证罪的认定(一)伪证罪与非罪的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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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最高人民检察院1989年11月30号印发的《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侵犯公民民主权利,人身权利和溺职案件立案尺度的划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以伪证罪立案追究刑事责任,(1)伪证行为足以使他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轻罪重判的;(2)伪证行为足以使犯罪分子逃避刑事处罚或者重罪轻判的;(3)伪证行为造成冤,假,错案的。
(4)国家工作职员利用职务之便,为经济犯罪分子销毁罪证或得制造伪证的;(5)出于伪证行为致使他人自杀或精神变态的;(6)伪证行为造成其他严峻后果的。
(二)伪证罪与诬告陷害罪的界限这两种犯罪都有陷害他人的故意,两者的区别是,(1)前者的主体是特殊主体;而后者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2)前者的行为是在侦查,审讯中发生的;后者的行为是立案侦查之前实施的,并且是引起案件侦查的原因。
(3)前者是通过作虚假证实,鉴定,记实,翻译等手段实现的;后者则是作虚假的告发。
(4)前者只是在个别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上,提供伪证;而后者则是捏造了整个犯罪事实。
(5)前者的目的可能有两种: 既可以是陷害他人,也可以是容隐罪犯;而后者的目的只能是陷害他人,使无罪者受到刑事处分。
(三)伪证罪与容隐罪,容隐毒品犯罪分子罪的界限
替考公务员组织者可以伪证罪获刑这三种犯罪的行为人,在作虚假证实,为犯罪分子隐匿罪证方面极为相似,目的都是容隐罪犯。
其区别主要在于: (1)主体要件不同。
伪证罪是特殊主体;后两种容隐犯罪是一般主体。
(2)实施犯罪的时间不同,伪证罪只能在侦查,审讯阶段实施;后两罪则可以在犯罪分子被逮捕,关押前实施,也可以在被逮捕,判刑之后实施。
(3)犯罪的内容不同。
伪证罪掩盖的是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犯罪情节;后两罪所掩盖的可以是全部罪行或者重要犯罪事实。
(4)容隐对象的情况不同。
伪证罪容隐的是在侦查,审讯中,未被逮捕或者未被判决的未决犯罪嫌疑人;后两罪所容隐的可以是未决犯罪嫌疑人,也可以是已决犯人,或者是服刑中逃跑的犯罪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