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本地知名刑事律师

东莞本地知名刑事律师——论述男子强奸妇女11起被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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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本地知名刑事律师——论述男子强奸妇女11起被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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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将为你讲述1个男子强奸妇女11起被判的案件,但愿能给那些失路羔羊以警觉。自2004年4月22日至2008年3月2日,杨某通过事先预谋,选择在张掖市郊荒僻路段、夜间行人稀疏的处所,对过路妇女实行掳掠、强奸、劫掠作案,违反妇女意志,用暴力手段强奸妇女多人,其举动已组成掳掠、强奸、劫掠罪,依法应数罪并罚。  现年33岁的杨某惟独小学文化水平,1996年曾因偷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刑满开释后仍不思改过,继承作歹。自2004年4月22日至2008年3月2日,杨某通过事先预谋,选择在张掖市郊荒僻路段、夜间行人稀疏的处所,蒙面守候,接纳捏脖子、布条蒙眼等手段,对过路妇女实行掳掠、强奸、劫掠作案,先后掳掠13起,既遂10起,未遂3起,劫得现金、手机等物价值7134元;强奸妇女11起,既遂9起,未遂2起;劫掠1起,劫掠现金5000元。  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杨某接纳暴力手段多次掳掠他人财物,数额较大;违反妇女意志,用暴力手段强奸妇女多人;乘人不备劫掠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举动已组成掳掠、强奸、劫掠罪,依法应数罪并罚。而杨某此前因犯偷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刑罚执行完毕后,5年内又犯,组成累犯,依法应从重惩罚。该犯作案时间跨度长,呈持续性,手段横暴,主观恶性深,社会危害极大,致使多名妇女身心康健遭受伟大危险,恶行极其严重,应予重办。因此,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上述讯断。  据记者相识,2004年蒙面“色狼”掳掠、强奸案发后,甘州区公安局当即建立了专案组,按照描画、现场勘查及提取物证检讨等手段,认定为统1人作案,同时开展了大量的观察排摸事情。但因很多被害人在案发后未报案或报案时紧张证据已灭失,导致破案机会和物证损失,给侦查事情带来极大的坚苦,几年来案件1直没有取得冲破性进展,犯法分子屡屡到手,气势十分嚣张。  2008年以来,甘州区公安局将此案列入重点侦办案件从头举行布置,民警在发案时段和频发路段持续蹲守,终于在同年3月2日晚将正在作案的杨某抓获,并就地缉获作案用的自行车、毛线帽、蒙眼布等作案东西。  杨某曾因偷窃罪坐过牢,糊口履历极其庞大,因此有着很强的反侦查能力。面临民警的审判,他千般狡辩,拒不供述。为此,侦查职员又举行了生物物证检讨、比对,查找杨某的住处并实时从其租房内搜查缉获了被抢手机、赃款存折等。颠末1个月的较劲,在铁的事实和证据眼前,杨某终极交接了其5年来强奸、掳掠妇女的犯法事实。